亚马逊卖家们注意了!有效追踪率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

最近有卖家收到亚马逊发出的邮件,称有效追踪率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对卖家的配送途径采取了更加严苛要求!很多情况将会计入无效追踪影响店铺绩效!

亚马逊公告表示:从2021年8月9日起,亚马逊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站将执行下述新的“有效追踪率”绩效要求:

1、所有卖家需使用与亚马逊对接了配送追踪的物流承运商。

2、运费和商品价值总计低于5美金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可追踪的配送方式,并至少提供一次实际扫描。

3、运费和商品价值总计高于5美金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全程追踪的配送方式,至少提供两次扫描并且必须包含妥投扫描和尝试妥投扫描。同时在输入承运人名称的时候亚马逊是不支持中文字符的,必须正确填写英文名称才能抓到追踪。

新的要求显示,有效追踪率生效的卖家,需要使用和美国、加拿大站点对接了配送追踪的配送服务商,也就是必须用下拉菜单中标出的几家物流商。

如果卖家使用的是没有与亚马逊对接配送追踪的承运人,那么卖家的包裹将不被视为有效追踪。建议卖家们使用已经与亚马逊对接的承运人,进行自发货订单的配送。
此次独具配送服务商的限定以及新政策的更新,势必会对让一部分卖家的配送成本再次上涨。

亚马逊官方近日还宣布更新了《直接寄送政策》页面,规定里说除非买方清楚你是记录的卖方,否则不接受直接运输或允许第三方代表旅行向客户的订单。

以下是严格禁止的空投运输的例子。 如果卖家违反此政策,使用亚马逊商户满足网络(MFN)销售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带有装箱单、发票、外包装或其他显示卖方名称或除你自己以外的联系信息的装运单 

从其他在线零售商购买产品,并让该零售商直接发货给客户(如果发货记录中没有显示您是卖家),或者如果装箱单、发票或外部包装上出现除您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其他在线零售商) 

当客户看到包装和发票或者收据上标识的卖家不是您或亚马逊,他们可能会对订单是如何完成以及与谁联系所遇到的问题的感到不解。

如果你打算使用一个发货人完成订单,你必须: 

与您的供应商达成协议,他们将在所有装箱单、发票、外包装和其他包含或提供的与产品有关的信息上识别您的身份(而不是其他任何人)为您的产品记录的卖方。

在装运订单之前,删除任何装箱单、发票、外部包装或其他识别第三方掉落发货人的信息。

负责接受和处理客户退回的产品。

遵守所有其他条款的卖方协议和适用的亚马逊政策。

亚马逊还宣称说要帮助客户找到卖家的产品,所以卖家可以在卖方中心更新产品列表,以包括他们在亚马逊上搜索时可能使用到的搜索词。

亚马逊政策更新,卖家朋友们要多多留意政策的内容,按要求做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